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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樹名木調查的內容

修改時間:2021-03-25 09:56:19 點擊量:

古樹名木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與文化的象征,是綠色文物,活的化石,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給我們的無價珍寶。但長期以來,由于多種原因,古樹名木遭受破壞現象嚴重,數量急劇減少。

古樹名木普查目的:搞清我國古樹名木資源總量、種類、分布狀況,管護中的經驗和存在問題;古樹名木在生態、科研、人文、地理、旅游諸方面的價值;為制訂古樹名木保護措施提供科學依據。

古樹名木調查的內容:

l、填寫省(市、區)、市(地、州)、縣(市、區)名稱,調查號順序由各鄉鎮(街道)統一定,填寫阿拉伯數字。在各鄉鎮(街道)調查的基礎上,全縣古樹名木統…一編號。

2、樹種:無把握識別的樹種,要采集葉、花、果或小枝作標本,供專家鑒定。

3、位置:實測古樹名木的地理坐標,逐項填寫該樹的具體位置,小地名要準確。

4、樹齡:分三種情況,凡是有文獻、史料及傳說有據的可視作“真實年齡”;有傳說,無據可依的作“傳說年齡”;“估測年齡”估測前要認真走訪,并根據各地制定的參照數據類推估計。

5、樹高:用測高器或米尺實測,記至整數。

6、胸圍(地圍):喬木量測胸圍,灌木、藤本量測地圍,記至整數。

7、冠幅:分“東西”和“南北”兩個方向量測,以樹冠垂直投影確定冠幅寬度,計算平均數,記至整數。

8、生長勢:分五級,在調查表相應項上打“√”表示。枝繁葉茂,生長正常為“旺盛”;無自然枯損、枯稍,但生長漸趨停滯狀為“一般”;自然枯稍,樹體殘缺、腐損,長勢低下為“較差”;主稍及整體大部枯死、空干、根腐、少量活枝為“瀕死”;已死亡的直接填寫,死亡古樹不進入全縣統一編號,調查號要編,在總結報告中說明。

9、樹木特殊狀況描述:包括奇特、怪異性狀描述,如樹體連生、基部分杈、雷擊斷稍、根干腐等。如有嚴重病蟲害,簡要描述種類及發病狀況。

10、立地條件:坡向分東、西、南、北、東南、東北、西南、西北,平地不填;坡位分坡頂、上、中、下部等;坡度應實測;土壤名稱填至土類:緊密度分“極緊密”、“緊密”、“中等”、“較疏松”、“疏松”五等填寫。

11、權屬:分國有、集體、個人和其他,據實確定,打“√”表示。

12、管護責任單位或個人:根據調查情況,如實填寫具體負責管護古樹名木的單位或個人。無單位或個人管護的,要說明。

13、傳說記載:簡明記載群眾中、歷史上:流傳的對該樹各種神奇故事,以及與其有關的名人軼事和奇特怪異性狀的傳說等,記在該樹卡片的背頁,字數300字以內。

14、保護現狀及建議:主要針對該樹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,包括周圍環境不利因素,簡要提出今后保護對策建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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